RFH-1轻型消防防化服
RFH-1轻型消防防化服又称半封闭防化服利用特殊研制的纤维制造,即可以防护各种化学物质又能提供阻燃性足以维持甚至改善热防护服的效用。适用于防护危险化学品并且已经通过相应的CE标准和类型4(渗透喷溅)的测式符合防静电EN1149.1标准通常应用:炼钢厂、石油化工厂、电信、航空、紧急医疗部门、化工厂 。轻型防化服由于织物的独特性,是防护性、耐用性及舒适性最完美的组合;材料本身具有防护性,而并非通过覆膜,覆膜产品的防护性由于刮擦容易被破坏掉;低脱屑,防静电;可以防护有害物质,保护工人。
RFH-01轻型消防防化服存储维护工作:
防化服用后应立即用温性洗消剂底洗消,去除污染物残迹,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挂在阴凉通风处自然干燥。
防化服不宜折叠堆放,应悬挂在清洁干燥处,避免受以阳光曝晒、有毒气体、腐蚀性介质等侵害。
防化服内外表面应涂抹滑石粉,并在密封拉链上涂抹硅脂润滑剂,防止粘连、老化、确保使用寿命。
防化服在防老化条件下仓储一般存期为三年。
防化服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使用安全,发挥基应有的功能。
RFH-1轻型消防防化服
与空气呼吸器使用 :
与携带式空气呼吸器配合使用时,当呼吸器发出余气报警声时,使用者应立即撤离现场。
与空气呼吸器配合使用时,应在停放装置处设专人监护,时刻观察高、中压力表数值变化,并与现场工作的人员保持联络,当发现呼吸装置供气出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通知现场内的人员撤离现场。
使用者感到呼吸不畅,身体不适或发现输气管路撕裂、卡住、防化服扯开等故障时应立即撤离以下几现场。如果现场发生火灾事故,经初期火灾扑灭无效时,应立即撤离现场。
RFH-01轻型消防防化服使用注意事项:
(1)消防防化服不得与火焰及熔化物直接接触。
(2)使用消防防化服前必须认真检查服装有无破损,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3)使用时,必须注意头罩与面具的面罩紧密配合,颈扣带、胸部的大白扣必须扣紧,以保证颈部、胸部气密。腰带必须收紧,以减少运动时的“风箱效应”。
(4)每次使用后,根据脏污情况用肥皂水或0.5-1%的碳酸钠水溶液洗涤,然后用清水冲洗,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包装。
(5)折叠消防防化服时,将头罩开口向上铺于地面。折回头罩、颈扣带及两袖,再将服装纵折,左右重合,两靴尖朝外一侧,将手套放在中部,靴底相对卷成以卷,横向放入防化服包装袋内。
(6)消防防化服在保存期间严禁受热及阳光照射,不许接触活性化学物质及各种油类。
东台市东方船舶装配有限公司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船标会成员,地处美丽富饶的黄海之滨——江苏东台。这里鹤鹿幽鸣,环境优雅,交通通讯发达,204国道,连沿海高速。公司现有员工200多人,资产总额一千二百多万元,占地面积16000多m2,生产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先进。
公司在原东台市东方船舶设备厂的基础上组建成了东台市东方船舶装配有限公司,现下设两分厂,并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多年被评为“盐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被东台市政府命为“综合先进单位”等。
公司是集设计、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船舶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多年来主要从事15ppm舱底水分离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用生活污水贮存柜、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消防隔热服、消防员装备、消防防化服、消防炮、手提式泡沫枪装置、救生设备示位灯(衣灯、圈灯、筏灯)、救生服、救生衣、救生艇救助艇用探照灯、静水压力释放器、声响信号器具(号钟、号锣)、登乘绳梯、引航员软梯、保温用具、牺牲阳极等产品的生产,均已通过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部分产品已通过欧盟EC、RS、USCG、ABS、BV等认证,并获多项专利证书,15ppm舱底水分离器和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还同时领取了国际海事组织IMO证书。
产品行销全国各地、各大中船厂,部分产品远销马来西亚、新加坡、德国、法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阿根廷、印度、也门、加纳等10多个国家,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公司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多年来东方人以“立志、求实、守信、创新”为企业精神,以“追求卓越、勇创一流”为奋斗目标,以优质的信誉和高水准的服务立身于市场,随时满足国内外用户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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