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系统安装位置如何确定?
按照生态环保部HJ1013-2018规范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HJ75-2017规定要求,故确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的具体安装位置确定时,主要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采样探头位置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确保所采集样品的代表性。
(2)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处,最好选择有6倍当量直径的直管段(前4后2)。
(3)流量点选择必须保证安装位置前直管段长度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另:如果只有气体监测,则不受直管段限制,只要避开涡流区,保证混合均匀的点即可(一般为前2后0.5当量直径)。注:若现场不满足以上条件,请当地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确定安装位置。
(4)避开振荡较大的场所。
(5)易于搭建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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