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生物病毒病菌样品离心机选型及使用规范的介绍

2025-12-19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230

一、法规依据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离心机安全要求》(GB 19815-2005)等法规标准制定,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BSL-2)及以上实验室中涉及病毒、细菌等病原微生物样品的离心操作。

 

二、危险品警示
2.1 生物安全风险等级
  • BSL-2级病原体: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如流感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
  • BSL-3级病原体: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如结核分枝杆菌、SARS冠状病毒)
  • BSL-4级病原体: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如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
2.2 主要危害
  • 气溶胶产生:离心过程中可能产生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通过呼吸道传播
  • 样品泄漏:离心管破裂或密封不严导致病原微生物泄漏
  • 交叉污染:操作不当导致样品间交叉污染或环境污染
  • 人员感染:操作人员暴露于病原微生物,可能导致感染

三、离心机选型与配置要求
3.1 设备选型
  • 必须选用生物安全型离心机,配备气密性转子和HEPA高效过滤器
  • 最大转速应满足样品分离要求,但不得超过设备额定转速
  • 配备自动识别转子功能,防止超速运行
  • 对于BSL-3及以上实验室,需配备双门传递离心机生物安全柜内专用离心机 
3.2 配套配件(必须标注)
  • 气密性转子:标注"气密性"、"生物安全"标识,材质为316L不锈钢或钛合金
  • 生物安全离心管:聚丙烯(PP)或聚碳酸酯(PC)材质,标注"耐高压灭菌"、"生物安全"标识
  • 气溶胶防护盖:标注"气溶胶防护"标识,防止离心过程中气溶胶泄漏
  • 防爆适配器:用于易挥发样品,标注"防爆"标识
  • 耐高压灭菌管架:用于离心管存放和转移,标注"耐高压灭菌"标识

四、操作前准备
4.1 个人防护装备(PPE)
  • 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必须佩戴)
  • 一次性乳胶手套丁腈手套(双层手套)
  • 防护服实验服(BSL-2级)
  • N95口罩呼吸器(处理气溶胶风险样品时使用)
  • 鞋套头套(BSL-3及以上实验室)

4.2 工作环境检查
  • 离心机放置在生物安全柜负压实验室
  • 检查离心机电源线、接地线是否完好
  • 确认紧急洗眼器紧急淋浴装置处于可用状态
  • 准备消毒剂(75%乙醇、0.5%次氯酸钠溶液等)

五、操作规范
5.1 样品准备
  • 样品量不得超过离心管容量的75% 
  • 对称放置的离心管必须等重平衡(质量差≤0.1g)
  • 使用气密性离心管盖,确保密封良好
  • 对于BSL-3及以上病原体,需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
5.2 离心机操作
  • 检查转子:确认转子无损伤、无污染
  • 对称放置:将平衡好的离心管对称放入转子
  • 盖好转子盖:确保转子盖锁紧到位,气密性良好
  • 设置参数:根据样品性质设置转速、温度和时间
  • 启动离心:确认转子盖锁紧后启动
  • 监控运行:离心过程中不得离开,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5.3 异常情况处理
  • 剧烈振动:立即停机,检查是否平衡
  • 异常噪音:立即停机,检查转子是否损坏
  • 样品泄漏:立即停机,待转子完全停止后,在生物安全柜中处理

六、离心后处理
6.1 样品取出
  • 待转子完全停止后方可打开转子盖
  • 佩戴防护手套取出离心管
  • 检查离心管是否完好,如有泄漏立即消毒处理
6.2 废液处理
  • 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液必须高压灭菌化学消毒处理
  • 使用耐高压灭菌废液桶收集,标注"生物危险废物"标识
  •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分类、包装、贮存和处置
6.3 设备清洁与消毒
  • 使用0.5%次氯酸钠溶液75%乙醇擦拭离心机内外表面
  • 转子需高压灭菌化学消毒处理
  • 定期检查转子腐蚀情况,发现损伤立即更换

七、应急处理

 
7.1 样品泄漏
  • 立即停止操作,撤离人员
  • 在生物安全柜中或佩戴防护装备进行清理
  • 使用0.5%次氯酸钠溶液覆盖泄漏区域,作用30分钟后擦拭
  • 污染物品放入生物危险废物袋,高压灭菌处理
7.2 气溶胶暴露
  • 立即停止操作,撤离人员
  • 暴露人员立即用75%乙醇消毒暴露部位
  • 报告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医学观察
  • 必要时就医,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3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衣物
  • 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75%乙醇消毒接触部位
  • 立即就医,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八、培训与记录
8.1 人员培训
  •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
8.2 操作记录
  • 建立离心机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时间、样品类型、操作人员等信息
  • 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 建立事故记录,记录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

九、法规提醒
  • 违反本规范操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按规定配备生物安全防护设备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文章 更多 >